滄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fā)〔2011〕9號)和《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fā)<關于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發(fā)〔2020〕2號)文件精神,結合滄縣疫情防控工作實際和用人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屎凸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過面試、考察等程序擇優(yōu)招聘。
二、招聘對象和資格條件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類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不含專接本)。
(一)應聘人員應具有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2、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專業(yè)、學位、戶籍等條件;
3、本科年齡要求25周歲及以下(1994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齡放寬到30周歲及以下(1989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專業(yè)技能條件和身體條件;
5、志愿加入到抗擊疫情工作中;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人數及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詳見《滄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留學回國人員和其他海外、外國學歷學位獲得者的專業(yè)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yè)名稱不完全一致,但所學專業(yè)課程與招聘崗位專業(yè)課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也可報考該招聘崗位。
凡涉及到年齡、戶籍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2月30日。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現役軍人;
5、失信被執(zhí)行人;
6、原工作(聘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
7、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8、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在滄縣人民政府官網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為2021年1月11日上午9:00至2021年1月15日下午17:00。
2、報名需準備的證件或資料包括:
(1)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證;
(2)戶口首頁、戶口本人頁;
(3)畢業(yè)證、學位證;
(4)2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電子版);
(5)國外學歷需教育部認證材料;
(6)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3、考生在報名期限內登錄滄縣政府網,點擊人事招聘考試網站鏈接,注冊成功后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信息填寫完畢提交工作人員審核,審核截止時間為2021年1月16日下午17:00,審核通過的考生在網上交納報名考務費100元,交費截止時間為2021年1月17日下午17:00,交費成功后,考生完成報名審核。逾期報名窗口自動關閉。
4、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考生必須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擬聘用人員上崗時,以上證件和資料均需提供原件進行核查,與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一致,不符合應聘條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對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要追究其責任。
5、面試事宜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結合工作實際進行安排。
考生應及時關注滄縣政府網通知,在規(guī)定時間內自行打印《面試通知單》。
(三)面試
考生按滄縣政府網面試通知打印《面試通知單》,面試相關事宜以《面試通知單》為準。
面試分值100分,當場打分,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淘汰。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地點公布面試成績。
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次排列,按照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考生。如同一招聘崗位末位出現面試成績并列的,采取依次按學歷高者,取得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級別高者優(yōu)先的辦法確定排名。如果以上條件均相同,都進入考察,根據考察結果擇優(yōu)聘用。在此后的體檢、考察等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問題需要遞補時,出現面試成績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順序確定。
(六)體檢、考察
體檢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時間、注意事項及體檢人員名單在滄縣人民政府官網公布。體檢合格的人員盡快上崗投入抗疫工作,同時進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邊工作邊考察的方式,考察期為30天??疾炱跐M,根據工作表現,由縣疾控中心、縣衛(wèi)健局形成考察材料報縣人社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成績高低順次遞補。
(七)公示、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后,由縣疾控中心、縣衛(wèi)健局報縣人社局審核,審核通過在滄縣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申報辦理聘用手續(xù)。
四、有關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二)應聘人員報名時,務必填寫本人真實有效常用信息,確保無誤。本次招聘各環(huán)節(jié)相關通知事宜均在滄縣政府網公布,不再另行電話通知,考生應及時關注。凡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等環(huán)節(jié)的,均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四)本次招聘由縣紀委監(jiān)委第四監(jiān)督檢查室實施全程監(jiān)督。
招聘公告由滄縣疾控中心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3059901
附件:《滄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2020年12月30日
滄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專業(yè) |
學歷 |
學位 |
其他條件 |
備注 |
應急處置崗 |
1 |
本科:預防醫(yī)學、公共衛(wèi)生事業(yè)管理 碩士研究生:流行病與衛(wèi)生統計學、公共衛(wèi)生、勞動衛(wèi)生與環(huán)境衛(wèi)生學 |
全日制普通類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畢業(yè)(不含專接本) |
學士及以上 |
限滄州市所轄滄縣、運河區(qū)、新華區(qū)、滄州開發(fā)區(qū)、滄州高新區(qū)戶籍,其中2020屆畢業(yè)生不限戶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