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寧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豐寧滿族自治縣教育和體育局關于招錄勞務派遣幼教人員的公告
為解決我縣直屬幼兒園和農村省級示范園教師短缺問題,經縣政府研究決定,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采取公開招錄方式招錄勞務派遣幼教工作人員。經人社局和教體局共同協(xié)商后,此次招錄工作由人社局牽頭,教體局配合,招錄人員報人社局備案。
一、招錄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擇優(yōu)錄用。
二、招錄崗位及數(shù)量
招錄勞務派遣幼教人員51名(其中按核定崗位補員35人,新增16人),充實到縣直屬幼兒園和農村省級示范幼兒園。
三、招錄方式
采取公開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四、招錄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豐寧滿族自治縣戶籍或在豐寧定居,政治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思想品德,身體健康,年滿18周歲至35周歲(1986年12月31日至2003年12月31)。
(二)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
1.具有中專學歷的應往屆學前教育(含幼兒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
2.具有??萍耙陨蠈W歷且有幼兒教育專業(yè)特長的高校畢業(yè)生;
3.有連續(xù)三年以上幼兒教育工作經歷者。
五、招錄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招錄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現(xiàn)場報名。
(一)發(fā)布招錄公告
通過豐寧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豐寧人社公眾號、豐寧教育微信公眾號向社會發(fā)布公告。
公告時間: 2022年7月22日-2022年7月25日。
(二) 報名和資格審核
1.本次招錄由人社局和教育體育局共同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核,采取本人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間: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資格審核涵蓋招聘工作每個環(huán)節(jié),一經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名條件者,隨時取消其本次招聘資格,本次招聘不再進行資格復審。
2.報名地點:豐寧第三小學南樓二樓,聯(lián)系電話:0314- 8012238
3.報名時攜帶本人畢業(yè)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幼兒教育工作經歷證明一份(單位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近期小二寸免冠藍底照片5張,填寫《2022年招錄勞務派遣幼教人員報名表》一份。
(三)考試
1.筆試。依照報名情況確定筆試安排。筆試內容為:幼兒教育相關基礎知識。筆試滿分100分,按1:2比例進入面試,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考生,都進入面試。崗位招聘與崗位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1:2比例的招聘崗位,不核減崗位數(shù),進入面試。
2.面試。面試內容為講故事,舞蹈,唱歌、簡筆畫四項,面試成績100分。具體內容由領導小組考前臨時確定。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考前培訓班。另請考生在報考期間內保持預留手機號碼暢通,方便聯(lián)系,否則責任自負。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3日內,公布進入體檢考生名單和參加體檢的時間及具體要求。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冀人發(fā)[200518號)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及錄取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結果,對擬聘用人員在豐寧滿族自治縣人社局樓前公示欄、豐寧滿族自治縣教體局一樓公告欄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內,有被舉報違規(guī)違紀或不適合招錄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招錄資格,招錄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程序進行調整。
整個招錄工作如遇特殊情況,由招錄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
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錄滿為止;如面試成績并列,則按筆試成績、專業(yè)是否對口、教學經歷長短、學歷高低等順序優(yōu)先錄取。
(六)分配及管理
錄用后人事分配及管理由教體局具體負責。
六、人員身份及待遇
勞務派遣幼教人員試用期一個月,期滿考核合格后,以勞務派遣方式先簽訂三年的勞動合同,到期后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續(xù)簽。
工資標準每月2100元,并按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招錄勞務派遣幼教人員的日常管理由教育和體育局負責。
其它未盡事宜嚴格按照《豐寧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豐寧滿族自治縣機關事業(yè)單位臨時工作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豐政[2020]9號)和《豐寧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政府購買崗位人員工資標準的通知》(豐政字[2018]69號)文件執(zhí)行。
七、考生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應主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
(1)、考生入專場前要主動出示“河北健康碼”、行程碼和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版)并自覺接受體溫檢測,亮“綠碼”并且體溫低于37.2℃的可以進入考場,如果出現(xiàn)“黃碼”或“紅碼”以及無48小時內新冠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版),則不可進入考場,并由專業(yè)防疫人員按照防疫要求處置。
(2)如果考生的“河北健康碼”、行程碼為“綠碼”,但是第一次測量體溫≥37.2℃的,可適當休息后使用其他設備或其他方式再次測量,再測仍不合格的,取消本次筆試資格。
(3)來自中、高風險地區(qū)的考生沒有健康“綠碼”和沒有48小時內新冠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不得入考場,并由衛(wèi)生防疫部門按照防疫要求處置。
(4)考點要增設考生入口,適當延長進場時間,控制入場速度,引導考生排隊等候,人與人之間的距離要保持1米以上,防止人員擁擠。出現(xiàn)擁擠行為不聽勸阻的,由公安人員處置??荚嚱Y束后,考點要迅速組織考生有序退場,不得在筆試考場附近逗留。對考場設在樓房的要按從下至上的順序疏散考生。
(5)考試過程中,考生應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但是在進場驗證攝像和監(jiān)考員進行身份核查時須摘除口罩主動配合。如考生在參加考試過程中出現(xiàn)發(fā)熱、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癥狀,應及時向考務工作人員報告。經現(xiàn)場醫(yī)療衛(wèi)生專業(yè)人員評估后,綜合研判具備參加考試條件,不具備相關條件的,不得參加考試,并按相關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6)凡經醫(yī)療機構確診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的考生,疑似病例以及與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觸史但無任何癥狀的考生,以及考試期間發(fā)現(xiàn)有可疑新冠肺炎癥狀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7)其他要求按國家和省市縣委、政府關于疫情防控要求執(zhí)行。
八、本公告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要求填寫內容統(tǒng)一用計算機打印,紙質報名表帶至現(xiàn)場審核)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