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區(qū)基層人民法院2021年度聘用制書記員公開招聘公告
為深入推進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進一步規(guī)范聘用制書記員隊伍建設,更好地輔助和服務司法辦案工作,根據省法院、省財政廳和省人社廳聯合下發(fā)的《河北省中基層法院聘用制書記員招聘通知》,結合雄安新區(qū)法院工作總體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20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zhèn)?、民主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組織招聘。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河北雄安新區(qū)基層人民法院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崗位表》(附件),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
4.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9月10日至2003年9月10日期間出生);
5.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6.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礎知識,具有一定的文字寫作能力,掌握書記員崗位必須的業(yè)務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免予刑事處罰的;
2.曾因違法受過治安處罰的,或者曾因違紀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紀被單位辭退的;
5.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6.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網址:https://www.iguopin.com/index.php?m=&c=companyjobs&a=index&id=20229
2.報名時間:2021年9月10日9:00至9月16日17:00
報名咨詢電話:0312-6098827
報名咨詢時間:9:00-11:30,14:00-17:00
3.報名程序:
(1)開始報名前,應認真閱讀公告,完全了解本次公開招聘的政策和崗位要求,然后按步驟操作。
(2)報名人員按照報名系統(tǒng)提示填報上傳相關信息。
(3)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4)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
(5)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制度,報名人員對提交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凡發(fā)現填報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報名資格。
(6)凡是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完成相關操作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保管好個人的證件和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被他人盜用和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網上報名成功并審核通過之后,會通過短信及郵件方式進行通知以及發(fā)送《技能測試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包括綜合能力測試和面試兩部分,總成績?yōu)?00分。具體時間、地點等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1.綜合能力測試
綜合能力測試包括技能測試和筆試。
(1)技能測試(占總成績的20%)。技能測試采用臺式計算機、標準鍵盤作答方式,分為看打錄入、聽打錄入兩部分,考試時間各10分鐘,看打錄入、聽打錄入中,必須有一項錄入速度在每分鐘70字以上且正確率在90%以上的標準,方可產生成績,并以兩項錄入的較高成績作為技能測試成績,達不到該標準的取消聘用資格。
(2)筆試(占總成績的40%)。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理論、法律基本常識、常用公文寫作能力。筆試成績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低于60分(不包括60分)的,不得進入證件審核環(huán)節(jié)。
2.面試
占總成績的40%,側重考察面試人員的表達能力和基本素質。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面試答題、隨機提問、考生退場、計分審核),面試時間為6分鐘。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本數)的,不再進入體檢等招聘程序。
(三)體檢、考察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相關要求執(zhí)行。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現實表現進行政治考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造成空缺的,按同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四)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國聘雄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選崗
經公示無問題的,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原則依次進行選崗,如有總成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分數高的優(yōu)先選崗。
(六)簽訂勞動合同
選崗結束后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辦理正式入職手續(xù)。
(七)遞補
報考人員的考生成績在1年內有效,在因聘用制輔助人員離職等原因造成缺額的,可在考試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確定遞補人員。
四、薪酬待遇
聘用制書記員所需經費,由財政部門列入單位年度預算予以統(tǒng)籌保障。薪酬標準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財政狀況等因素,參照當地在職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情況確定。由用人單位依法為聘用制書記員繳納社會保險和繳存住房公積金。
其他事宜按照《河北省法院、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及時關注信息發(fā)布網站,保持通訊暢通。如因天氣等原因相關招聘工作不能正常進行,將及時通過報名網站發(fā)布公告,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二)疫情防控期間,請考生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員測量體溫,提供相應健康碼。
(三)凡應聘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技能測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政治考察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四)本次招聘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河北雄安新區(qū)基層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五)本公告由河北雄安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六)報考人員確保預留的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政策、技術咨詢電話:(0312)-5629909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
河北雄安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