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國市人社局、安國市公安局關于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保障警務輔助人員合法權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市委批準,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特此公告。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此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0名(包括司機2名,需取得B1駕駛證)其中男性25名,女性5名。按照職責分工,此次招聘的輔警分為文職輔警和勤務輔警。招聘不涉及警務工作的后勤服務人員,社會志愿者及其他群防群治性質(zhì)的社會治安輔助力量,不納入公安機關輔助人員管理范圍。
二、招聘崗位性質(zhì)及工資待遇
此次公開招聘的公安警務輔助人員屬政府購買服務,在公安局下屬單位相關崗位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由勞務派遣服務中心有限公司與受聘人員依法簽訂勞動用工合同,經(jīng)費由市財政列支,工資和社會保險待遇按現(xiàn)行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所招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無行政、事業(yè)單位編制。
工資待遇:按照有關文件要求,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全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執(zhí)行,增設全勤獎、績效獎及辦公經(jīng)費,即每人每月基本工資1590元(按我市最低工資標準逐年上調(diào)),全勤獎150元、績效獎200元、辦公經(jīng)費100元,所需費用由市財政撥付。繳納社會保險補貼為“五險一金”,個人應繳部分由個人負擔,用人單位繳納部分由市財政統(tǒng)籌解決。
三、報名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公安警務輔助工作,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吃苦耐勞精神,服從公安機關統(tǒng)一指揮調(diào)配;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職輔警應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崗位所需的專業(yè)資質(zhì)或?qū)I(yè)技能。
4、具有安國市戶籍,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后至1999年1月1日前出生);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舉止大方,無殘疾,身高男性175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6、英模及烈士家屬、公安院校畢業(yè)生、復退軍人、法律相關專業(yè)、會武術者優(yōu)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及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與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程序進行,擇優(yōu)錄取。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2017年2月15日——17日通過電視公告等適當形式公開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2月18日——20日(每天8:30至16︰30)。
2、報名地點:安國市勞務派遣服務中心有限公司(市社保就業(yè)服務中心院內(nèi)平房)。
3、報名方法:報考人員持身份證、畢業(yè)證(以上證件均需為原件及復印件)及二寸彩色照片3張,現(xiàn)場報名,經(jīng)審查合格后,當場填寫報名表。
報名與整個考試聘用過程中使用的身份證及相關信息必須一致。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一旦發(fā)現(xiàn)不符合公開招聘資格條件的,隨時取消其參與資格。
(三)面試。時間2月24日上午8:30,地點:安國市公安局西五樓,面試時只許報抽簽順序號,不得報姓名。
(四)體能測試。時間2月24日下午2:00,地點安國中學體育場,項目:男400米,俯臥撐,立定跳遠;女400米,立定跳遠。
(五)體檢。面試、體能測試結束之后,根據(jù)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shù)),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體檢工作由勞務派遣服務中心有限公司統(tǒng)一組織。時間為2月25日。
(六)政審。根據(jù)錄用計劃和考生綜合考試成績,由招聘辦公室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造成職位空缺,可根據(jù)實際情況,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人員必須參加體檢和考察。時間為2月26日。
應試人員最終通過體檢、政審的,確定為擬聘人選。
(七)公示聘用。對于擬聘人員,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公示期滿無異議者,與勞務派遣服務中心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聘用為安國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
報名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未參加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和政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五、簽訂勞動合同
1、招聘人員確定后,必須與勞務派遣服務中心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最長為九年)并接受該公司統(tǒng)一管理。
2、警務輔助人員不服從分配或自行離崗的,勞動合同自然失效。
3、在合同期內(nèi),警務輔助人員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勞動紀律、計劃生育條例或情節(jié)嚴重的,或出現(xiàn)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jīng)濟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的,應當解除勞動合同,并賠償相應的經(jīng)濟損失。
4、在工作期間,警務輔助人員考取國家公務員或其他就業(yè)崗位,勞動合同即行取消。
5、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解除勞動合同后,安國市公安局不負責對警務輔助人員的工作安排。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1、此次招聘工作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認真受理群眾的申訴、檢舉和控告,并按管理權限進行調(diào)查處理。
2、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試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應試資格;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七、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對本次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安熠輝,成員范樹政、譚淑平,領導小組下設招聘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國市公安局政治處,具體負責本次招聘工作。
八、附則
1、本方案由安國市公安局公安局、安國市勞務派遣服務中心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2、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監(jiān)督。
3、咨詢電話:0312-3520807
安國市公安局
安國市勞務派遣服務中心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4日